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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售食品標示常見的像是天然、100%、純、生鮮、新鮮、鮮榨等字眼,現在可不是說想好聽或是為了響亮就可以使用在食品標示上,因為若是產品其實沒有符合這些描述的定義,就會造成消費者的誤解以及不實標示,容易有誤解甚至是演變成糾紛的可能性,不過一般我們也很少有機會去了解到這些背後代表的意義,再加上不同國家也有各自的定義標準,小編今天就來簡單介紹一下囉~

 

v「天然」

(一)廣義的定義:

*食物是不含額外添加的食品添加物、人工香料、色素、合成物質。(美、加、紐澳、韓)

*沒有經過顯著改變或去除部分原料的製程,或明顯的改變了食物本質。(美、加、紐澳、韓)

*是可以去除非食用部分,例如果皮;或是做一般物理性加工程序,像是脫水。(加、韓)

*如果食品中本身是含有天然食品添加物的成分,可以宣稱「含有天然成分」。(加、紐澳)

(二)依特定產品類別宣稱個別管理:

*針對特定產品定義,符合者才可宣稱,像“天然”礦泉水。(英、歐、新)

*飲用乳不能在商品名稱中標示「真正」、「純粹」、「天然」、「自然」、「純」、「新鮮」,或是類似的名稱。(日)

 

v「純、100%」

(一)廣義的定義:

*用以描述單一成分食物,未添加其他成分者;不適用於描述複合、混合、仿製或替代食品之標示。(加、日、新)

*「純」可以形容食品中的成分名稱。(加)

(二)特定產品,以果汁為例:

*含「100%果汁」且含有不是果汁原料但未減低果汁的可溶固形物含量可以宣稱為100%果汁,但必須加註「添加XXX」,XXX如防腐劑、甜味劑等。(美)

*果汁應保有其水果原有色澤、氣味與風味;經過加工與貯存與水果有相同風味、果肉與組織的果汁。(歐)

*濃縮還原果汁,如果只有添加水,在還原產品標示上可以用「100%純」或者是「純」來描述;如果是產品中另外添加任何如糖、著色劑、維生素C等,就不能宣稱是「100%純」及「純」等名稱。(加)

*除了水果直接拿來榨汁或使用水果原料為香料的飲料外,其餘標示「純正」、「純粹」、「純」為不正當的標示。(日)

*飲用乳不能在商品名稱中標示「真正」、「純粹」、「天然」、「自然」、「純」、「新鮮」,或是類似的名稱。(日)

 

v新鮮、鮮榨、生鮮

(一)廣義的定義:

*「新鮮」可意指為未經加工或有其他保存處理過之食物。(美、加、英、日)

*上述原則排除「不建議不加工或預處理的食品」,像是經過殺菌的牛乳、蔬果的清洗及冷藏。(加、美)

*新鮮可以意指近期製備的產品(鮮榨、現烤、現磨、現絞),但是必須加註產品的包裝標示日期或規範時用效期。(加)

(二)依特定產品類別宣稱個別管理:

*果汁

–「新鮮」:形容短時間直接由水果壓榨的果汁。(加、英)

–「鮮榨」:不得使用於濃縮調配的果汁。(英)

–「鮮榨果汁」:可以形容近期壓榨的果汁,必須於包裝上加註日期或是最近製備的日期。(加)

*牛乳

–商業殺菌的全脂牛乳可以宣稱「新鮮」(加、美);於英國與日本則不可以用「新鮮」宣稱。

*肉品、水產品

–處於在生鮮狀態的肉品,像是冷藏可宣稱「新鮮」。(加、美、英、新)

–被保存於冰藏狀態的水產品也可以宣稱「新鮮」。(加)

–處於在生鮮狀態的肉品/水產品,經過調氣、真空包裝仍可以宣稱「新鮮」。(加)

–解凍肉品/水產品就不能夠宣稱為「新鮮」。(加、英、新)

 

  以上這些各國的規範不曉得是會讓大家覺得合理還是有一點點嚴苛了呢?有疑問也很歡迎大家提問囉~小編在之前前文說的,臺灣這一兩年來發生了許多食品標示、食品安全屢屢出包等事件,這些嚴謹且清楚的規範不僅可以幫助消費者的權益,也是保障大家在選用食品產品時的依歸,食品業者也應時刻警惕自我道德良知及職業尊嚴,讓每一位消費者都可以有健康安心的飲食選擇,小編有時都很懷疑那些不肖商人們難道從不曾擔心他們也會吃到自己製作的黑心食品嗎?若只是以罰鍰作為這些黑心業者的懲處,應該還算是稍嫌薄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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